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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知识考试公告

2022-08-30 17:44 人事科

    根据《湖北省地质局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为确保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队实际情况并经大队党委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对象

有志从事地质工作,自愿报考我队招聘岗位,符合《湖北省地质局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岗位条件要求,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考试时间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202294日上午9:00─11:30

(二)考场设置:考场设在办公楼八楼会议室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122号富实大厦(公交站名:吕家咀)

三、考试方式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专业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专业知识考试坚持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与岗位匹配度及工作实绩等,突出专业选才。

专业知识考试试题由大队聘请长期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命制。签订专业知识考试命题保密协议书,考题命制开始至考试结束期间,考题命制专家实现封闭管理。

(二)考试程序

1上午815,考生必须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办公大楼前由专人检查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考场工作人员审核考生证件,宣布考场纪律要求,并由考生代表审验考试试题封闭的完整性并签字。

2上午9:00主考官宣布考试开始,考生开始答题。

3.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进行期间,交卷前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考试开始1小时后,方可交卷。

4.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合格线为: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小于等于1:1的招聘岗位合格线应不低于70分;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的招聘岗位合格线应不低于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5.根据考试合格考生的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额;考生达到1:3比例的,考试成绩相同考生均入围;不足13的,如上级部门同意保留岗位,按照实有合格考生数确定,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6.主考官宣布考试时间到,考生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整理好后,待监考人员收卷完毕,同意退场后方可离开考场。

四、考试组织

专业知识考试工作在局组织人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考场工作人员设主考官1人,监考员1人、考试监督员1人(由大队纪委负责选派)。

五、考场工作人员职责

(一)主考官负责整个考试纪律和过程控制,负责《考场情况记录表》填写。

(二)监考员负责审核考生证件,协助主考官维护考场纪律,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纪现象,应及时向主考官提出对违纪考生提出警告、终止考试、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等建议。

(三)监督员有权向主考官提出对考试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违纪现象,监督员有权提出终止考试、取消考试成绩、取消应试者考试资格等意见,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签署意见。

六、考试工作纪律

(一)考场纪律

1考生应在考试前做好准备工作,备足文具,并在考试前十分钟到达指定考场。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按要求持身份证、专业知识考试通知书参加考试,在规定的座位就座,不得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应将证件放在桌面指定位置备查。

3.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有存储、浏览功能的电子产品(如手机、MP3MP4、电子辞典、计算器及其他具有存储和浏览功能的电子产品)参加考试,如有携带应统一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4.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如遇字迹模糊不清或缺页等情况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询问周围考生。禁止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5.在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场。如确需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

7.考试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整理好,待监考人员同意退场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8.严禁在考场及附近范围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二)考官及考试工作人员纪律

1.不得对外宣传自己作为考官或工作人员的身份,不得套近与考生的关系。

2.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生及其他不相关的人员泄露考试试题或与考试有关的事宜;不得接受考生或第三者赠送的钱财、礼品,不得接受与考录有关的宴请,更不允许向考生索要钱财。发现或举报有上述事实的,经核实后,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个人责任。

3.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考试防疫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省委和鄂州市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参加考试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大队成立以分管人事副队长为组长,人事、安全、医疗、纪检等部门组成的学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排查管控

1严格考场环境消毒。扎实做好考场及所经过周边环境的清洁大扫除和全覆盖的环境消毒,特别要做好门把手、水龙头、梯扶手等高密度接触的部位。

2加强考场通风换气。对待考场严禁密闭管理,应该保持良好通风。

3严格考场封闭管理。确定好的考场应该全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严格考生检查。进入考场的每一位考生必须检查健康码(省内考生48小时核酸证明、外省考生24小时核酸证明),行程码,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对于健康码、行程码或核酸证明异常、体温高于37.3摄氏度(含37.3)或其他新冠肺炎症状的禁止进入考场,应及时安置到已经准备好的应急房间,进行单独隔离,并通报本地疫情防控部门。

5规范考生个人防护。所有进入考场的考生必须严格规范佩戴口罩,进入和离开考场期间保持必要的社交距离。

6考场保持有效空间距离,考场每个考生座位须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7考试过程中,如果发现考生突然出现发热状况,体温高于37.3℃(含37.3℃)时,考生应停止考试,由专人护送至隔离室,经复核仍然高于37.3℃(含37.3℃)的,做好情况登记工作,送至医院按疫情防控政策进行治疗。

8配备疫情防控物资。考场按规定配备满足要求的口罩、医用洗手液、酒精棉片等。

9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教育,正确佩戴口罩,正确掌握洗手方法,勤洗手等。

10. 考生应当阅读《湖北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知识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并打印,在空白处签写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签名出具承诺后方可考试。

附件:湖北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知识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湖北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  

20228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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