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全队工会工作,根据队党委、上级工会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工运方针,拟订工会工作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工会代表大会和工委会确定的任务和决议。
2.负责全队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指导分工会工作。
3.负责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
4.负责指导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和指导全队劳动竞赛工作;承担局级及以上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
6.负责职工的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参与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
7.负责组织广大女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功立业,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8.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9.负责全队计划生育工作。
10.完成队党委、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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