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
2.负责队综合性政策研究,负责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订工作。指导队属单位内部改革、改组、改制工作。
3.负责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全队目标管理工作,牵头全队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督办和考核工作。
5.负责向队长报告重要行政工作事项并提出建议;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报告工作。
6.负责队长报告、工作计划、年度总结等重要行政文件的起草,以及以队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的审核。
7.负责队重要行政会议的筹办、记录、纪要的起草、决定的落实督办。
8.指导队属单位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合法性审查。
9.负责全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全队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服务。
10.负责行政文秘、档案管理、综合治理、信访、保密、普法、印章管理、政务值班安排备案和机关网络维护等工作。
11.负责组织实施机关科室及机关工作人员(不含中层以上干部)的考核工作。
12.负责全队资质管理、维护和组织工作。
13.负责队机关办公设施、办公用品、车辆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公务接待、联络工作。
15.负责全队人民武装、征兵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16.完成队党委、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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