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程师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全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质量工作精神及工作部署,拟订队质量管理制度、年度质量工作要点,并组织落实;制定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质量监督、检查、督办与考核、事故调查处理等。
2.负责队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年审维护等,监督指导队属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年审工作。
3.负责全队科技管理工作。拟订科技管理制度、计划,并组织落实;督导队属单位加强科技工作体系、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负责科技管理、检查、督办与考核;组织协调技术交流与合作。
4.负责全队技术业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地质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对队属单位执行情况予以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业务能力建设活动等。
5.建实东秦岭、桐柏和上扬子中东部三个成矿带研究室,开展重点项目技术质量监督和成果审查。组织重点地质项目技术论证、技术监督和成果审查。开展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对项目质量进行监控。
6.牵头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统计汇总队属单位经济项目建设情况,编报每月通报。优化数字化平台,强化数字赋能,推进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
7.负责编制和上报全队地质、质量、科技等工作报告。
8.负责科技奖评审、科技成果登记、科技外事等工作。
9.组织上报装备购置计划,督促落实批准的购置计划。
10.协助队属单位开展矿业权管理与矿产开发工作。
11.联系有关学会、协会、学术机构等。组织地勘行业监管平台、地质勘查成果直报系统等填报工作。
12.完成队党委、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相关附件: